外教的管理制度
來中國任教的外教,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和法令,尊重我國的社會制度和民族習慣,不得干涉我國的內部事務。學校尊重外教的個人宗教信仰,但不允許外教在我國進行傳教、宣傳宗教和從事與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。
學校負責外教在校內的安全保衛(wèi)工作,外教必須在學校指定的用房住宿。外教的客人如需留宿,須經校外事辦同意,并持客人有效證件辦理臨時戶口登記手續(xù)。有客來訪須登記。學校盡其所能給予外教提供工作與生活的方便,應安排最能發(fā)揮外教所長的工作,并配備協作教師協助其開展工作,提供必要的教學輔助設備。學校負責提供給外籍教師良好的生活條件,并依據有關規(guī)定和合同付給外教工資,幫助辦理相關的醫(yī)療保險。
若遇外籍教師所在國或其民族的重大節(jié)日以及外籍教師的生日,學?梢杂赏馐罗k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為其舉行慶賀活動;隨時關心外教的生活和身體健康,在外籍教師生病期間,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慰問。外籍教師遵守有關合同,履行職責,并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后,學校每一個學年將一次性的給予適當的休假補貼。每學期結束前,學校對外教的工作給予全面的評價,對模范遵守我國的法律,工作表現好,教學效果顯著的外籍教師給予表揚和獎勵。
外教的管理機構為學校外事辦公室。外事辦公室負責外籍教師的工作安排與協調,負責照顧其生活,并對外教進行考評。外教在我國要嚴格遵守我國的管理制度,但也要尊重其自由。